现场审核记录是审核证据的核心载体,它系统记录了经证实的、与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相关的客观信息,全面反映了审核过程所取得的成果及已完成活动的证据。一份充分、适宜的审核记录,既是形成准确审核发现、得出可信结论的基础,也直接关系到审核实施的可信性与有效性。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审核中发现的符合与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事实,这些事实为认证机构评价组织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了关键证据。具体要求按以下条款详述:
4.1 质量体系总要求
简要介绍组织按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涵盖体系所确定的过程以及内审、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实施的符合性。本条款也可在各条款审核完毕后进行综合性描述。
4.2.1 文件要求总则
说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层次结构,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的数量、作业文件的数量以及质量记录的数量。
4.2.2 质量手册
简要介绍质量手册中对标准有关条款的删减情况及符合性,过程描述的符合性,以及是否引用了相关程序文件。
4.2.3 文件控制
记录审核到的“文件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抽查质量体系文件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带有受控标识(抽查数量不少于3个);检查需要文件的部门和场所是否已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确认外来文件是否有识别标识并处于受控状态,是否准确发放至需要的部门和场所;验证文件更改控制的符合性;检查作废文件控制的符合性。
4.2.4 记录的控制
记录审核到的“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到的质量记录名称、保存期限,以及质量记录控制符合或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
5.1 管理承诺
记录最高管理者如何履行管理承诺,包括:关注顾客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含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通过质量方针、目标、管理评审和资源保障等方式体现其领导作用。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记录最高管理者通过何种途径了解顾客要求,并如何确保这些要求得到满足。
5.3 质量方针
记录质量方针的内容是否包含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制定的指导思想;如何贯彻实施;是否定期评审其适宜性。
5.4.1 质量目标
记录质量目标是否在相关部门或层次得到分解,是否包含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并可测量。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记录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方案或建立工作计划;当体系发生变更时,是否进行了策划以保持体系的完整性。
5.5.1 职责和权限
记录组织内各级人员的职责是否得到明确规定,各级人员是否清楚了解与其相关的职责规定。
5.5.3 内部沟通
记录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组织采取了哪些内部沟通方式,如会议、简报等。
5.6 管理评审
记录管理评审的时间间隔是否符合要求,评审时间和主持者;评审输入的内容;评审输出所提出的问题;对问题的原因分析,已采取或实施的改进、纠正或预防措施及其有效性证实(参照8.5.1、8.5.2、8.5.3)。
6.1 资源的提供
记录组织为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而确定并提供了哪些资源。
6.2 人力资源(能力、意识和培训)
记录是否规定了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要求;是否依据该要求对人员进行了能力评定;对未满足能力要求的人员采取了哪些措施(如培训等);措施有效性的评价证据;抽查了哪些人员的培训记录或资格证书。
6.3 基础设施
记录组织为保证产品符合要求,所具备的设施、设备和支持性服务设施,以及对其进行维护的客观证据。
6.4 工作环境
记录为保证产品质量,是否确定了工作环境的要求,并对工作环境的符合性实施了现场审核的客观证据。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记录针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是否进行了策划,以及策划结果的证据。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记录组织采取了哪些方式(如市场调研、走访顾客等)以确定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记录抽查了哪些顾客合同的评审记录(抽样量不少于3个,少于3个需说明原因),包括合同评审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参加评审人员及评审内容;检查口头合同的执行情况;合同变更的执行情况。
7.2.3 顾客沟通
记录组织采取了哪些与顾客沟通的方式;在产品提供之前、之中、之后与顾客沟通的客观证据;以及如何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作为持续改进的机会(参照8.5.1)。
7.3 设计和开发
记录设计和开发策划、评审、验证、确认及更改控制等环节符合或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
7.4.1 采购过程
记录是否制定了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抽查了哪些供方的何种评价记录(抽样量不少于3个,少于3个需说明原因)。
7.4.2 采购信息
记录采购文件是否明确规定了产品的规格、型号、执行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以及组织如何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记录采购产品验证的执行情况。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
记录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产品生产过程所需的控制文件和实施过程控制的证据;使用的生产设备及其维护情况;现场使用的测量设备;关键过程控制情况;产品放行和内、外部交付活动的符合性及售后服务的实施情况。对于28F类及有现场安装过程的企业,审核施工(安装)过程的记录应清晰描述施工现场的过程控制符合或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确保从审核记录中能明确看出审核员对施工(安装)现场的审核情况。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特殊过程)
记录组织确认了哪些过程为特殊过程;特殊过程能力评定准则及进行评价的客观证据(包括工艺、设备和操作者资格);实施过程监控的客观证据。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记录在生产现场和库房审核时,审核到的产品名称、标识方法、标识内容等;以及采取了哪些可追溯性标识方法。
7.5.4 顾客财产
如果组织没有顾客提供产品,审核记录中应在相关部门对该条款作出说明,如:“无顾客提供产品”,并在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矩阵表中进行相应安排和标识,确保条款不被漏审。
7.5.5 产品防护
记录产品在搬运、包装、贮存和交付过程中实施防护的客观证据。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记录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符合或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
8.1 测量、分析和改进-总则
记录为保证产品和质量体系符合性及持续改进的有效性,所进行的策划的证实材料;以及采用了哪些统计技术。
8.2.1 顾客满意
记录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或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市场调研证实材料等,以及对顾客满意度进行分析评价的证据,包括分析评价的频次和方法。同时记录如何利用分析结果为持续改进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机会(参照8.4、8.5.1、8.5.3)。
8.2.2 内部审核
记录审核到的“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内审计划和实施内审的记录;内审不合格报告;审核报告是否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审核员的独立性、公正性。对发现的不合格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是否采取或实施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其实施效果(参照8.5.2)。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记录对关键过程进行控制的客观证据,或主管部门对执行部门进行定期检查的客观证据,或实施工序审核的客观证据。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记录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符合或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包括:检验规范及编制依据、检验记录及对“规范”的符合性、检验员资格等。
8.3 不合格品控制
记录审核到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品控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客观证据。
8.4 数据分析
记录对顾客满意度、产品实现过程(包括进货检验、产品加工、过程检验、最终检验)所产生数据进行分析的客观证据,并说明如何利用数据分析结果为持续改进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机会(参照8.5.1、8.5.3)。
8.5.1 持续改进
记录组织通过管理评审和数据分析等活动进行持续改进及有效性评价的客观证据;是否开展了质量改进活动及其实施证据。
8.5.2 纠正措施
记录审核到的“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组织通过对不合格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或实施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的客观证据。
8.5.3 预防措施
记录审核到的“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组织通过管理评审、过程监控或数据分析等活动对潜在不合格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或实施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的客观证据。
上述现场审核记录的填写要点旨在为参加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审核员提供参考,并非审查“记录”的唯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