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中获得的符合与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事实,能够为认证机构评价组织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直接证据。现场审核记录作为审核证据的信息载体,系统记录了在审核过程中收集并经证实、与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相关的适当信息,既反映了审核所取得的结果,也为审核活动的实施提供了可追溯的依据。充分、适宜的审核记录是形成审核发现和得出可信审核结论的基础,对于保障审核实施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具有关键作用。
现场审核记录应包含审核中确认的符合与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事实,以支持认证机构对组织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作出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4.1质量体系总要求
简要描述组织依据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质量体系的情况,包括所确定的过程及其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内审、管理评审和持续改进的实施情况。该条款也可在各条款分别审核后进行综合描述。
4.2.1文件要求总则
说明质量体系文件的层次结构,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及质量记录的数量。
4.2.2质量手册
简要描述质量手册中对标准条款的删减情况及合理性,过程描述的符合性,以及是否引用了相关程序文件。
4.2.3文件控制
记录所审核的“文件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不少于3份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批情况及受控标识情况;核查需使用文件的部门或场所是否可获得有效版本;对外来文件是否进行了识别、控制及分发;文件更改及作废文件控制的符合性情况。
4.2.4记录控制
记录所审核的“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抽查质量记录的名称、保存期限及其控制情况,并记录其符合与不符合的客观证据。
5.1管理承诺
记录最高管理者如何体现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包括对顾客要求、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质量方针与目标、管理评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关注。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记录最高管理者如何识别顾客要求并确保其得到满足的具体做法。
5.3质量方针
记录质量方针是否体现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其制定思路、宣传贯彻情况以及定期评审其适宜性的方式。
5.4.1质量目标
记录质量目标是否已分解至相关职能和层次,是否涵盖产品要求并可测量。
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记录质量体系策划方案的制定情况,以及在体系变更时是否进行了策划以保持其完整性。
5.5.1职责和权限
记录组织内各级人员职责是否已明确界定,相关人员是否清楚自身职责。
5.5.2管理者代表
记录管理者代表是否已指定,并是否了解其职责。
5.5.3内部沟通
记录组织为保障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所采用的内部沟通方式,如会议、简报等。
5.6管理评审
记录管理评审的时间间隔、主持者及评审输入内容;评审输出的问题及改进要求;问题原因分析及所采取改进、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实施与有效性验证情况(参见8.5.1、8.5.2、8.5.3)。
6.1资源的提供
记录组织为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体系所确定和提供的资源情况。
6.2人力资源(能力、意识和培训)
记录是否明确了影响产品质量工作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要求”,是否依据要求进行能力评定;对未满足能力要求的人员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培训),并对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抽查相关培训记录或资格证书的情况。
6.3基础设施
记录组织为保障产品符合要求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及支持性服务,并对其维护情况提供客观证据。
6.4工作环境
记录组织是否识别并确定了保障产品质量所需的工作环境要求,并对其符合性进行现场审核的客观证据。
7.1产品实现的策划
记录对产品、项目或合同所进行的策划及其结果。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记录组织通过市场调研、走访顾客等方式识别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做法。
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记录抽查不少于3份顾客合同评审记录(如少于3份需说明原因),包括评审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参与评审人员及评审内容;记录口头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合同变更的执行情况。
7.2.3顾客沟通
记录组织与顾客沟通的方式,以及在产品提供前、中、后各阶段的沟通情况;并说明是否将顾客反馈信息用于持续改进(参见8.5.1)。
7.3设计和开发
记录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策划、评审、验证、确认及更改控制的符合与不符合情况。
7.4.1采购过程
记录是否制定了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并抽查不少于3份供方评价记录(如少于3份需说明原因)。
7.4.2采购信息
记录采购文件中是否明确产品的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及质量要求,并说明组织如何确保其充分性与适宜性。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
记录采购产品验证的实施情况。
7.5.1生产和服务提供
记录组织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的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生产设备使用与维护情况;现场测量设备的使用情况;关键过程的控制;产品放行、交付及售后服务的实施情况。对28F类及有现场安装要求的企业,应详细记录施工(安装)现场的过程控制符合与不符合情况,体现审核员已对现场进行审核。
7.5.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特殊过程)
记录组织识别为特殊过程的情况;特殊过程能力的评定准则及评价结果(包括工艺、设备及操作者资格);过程监控实施的客观证据。
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记录在生产现场和库房审核时所观察到的产品标识方法、标识内容,以及为实现可追溯性所采取的标识方式。
7.5.4顾客财产
如组织无顾客财产,应在相关部门记录中明确说明“无顾客提供产品”,并在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矩阵表中予以标注,确保条款不被遗漏。
7.5.5产品防护
记录在产品搬运、包装、贮存和交付过程中实施防护的客观证据。
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记录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情况,包括符合与不符合的客观证据。
8.1测量、分析和改进-总则
记录组织为保证产品和质量体系符合性及持续改进有效性所进行的策划,以及所采用的统计技术。
8.2.1顾客满意
记录顾客反馈信息、满意度调查等材料的收集情况,以及对顾客满意度的分析评价频次和方法,并说明是否将分析结果用于持续改进和预防措施(参见8.4、8.5.1、8.5.3)。
8.2.2内部审核
记录所审核的“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内审计划、实施记录、不合格报告及审核报告中对质量体系有效性的综合评价;审核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对不合格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是否采取并验证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参见8.5.2)。
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记录对关键过程进行控制的客观证据,或主管部门对执行部门定期检查的记录,或工序审核的实施情况。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记录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及最终检验的符合与不符合情况,包括检验规范的编制依据、检验记录的符合性及检验员资格等。
8.3不合格品控制
记录所审核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以及不合格品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
8.4数据分析
记录组织对顾客满意度、产品实现过程(包括进货检验、加工、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相关数据的分析情况,并说明是否将分析结果用于持续改进和预防措施(参见8.5.1、8.5.3)。
8.5.1持续改进
记录组织通过管理评审、数据分析等方式推动持续改进及有效性评价的情况;是否开展了质量改进活动及其证据。
8.5.2纠正措施
记录所审核的“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组织对不合格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的客观证据。
8.5.3预防措施
记录所审核的“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组织通过管理评审、过程监控或数据分析识别潜在不合格、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的客观证据。









